泉州丰泽区首起高空抛物案一审宣判
被告人刘某某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
并处罚金1000元

3月7日中午时分,家住城东街道某小区的魏先生带着女儿在小区里散步,突然一个速度极快的黑影从天而降,砸在了离他们不远的地面上,魏先生又气又后怕,赶紧打电话报警。接警后,城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,民警通过进一步走访调查,终于发现了“黑影”来自29楼,并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。经查,刘某某对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供认不讳。原来,他当天到自家房子打扫卫生,准备租出去。休息期间他在阳台吃梨,咬了一口觉得不好吃,就顺手将梨从窗台扔了下去,险些砸中其他业主。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某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

业主之间要相互监督,如果发现有人高空抛物随时进行举报,全力做好提醒工作
要加强家人安全教育工作,告知家人如从高处抛下物品对他人造成伤亡将要承担刑事责任
业主需要特别注意门窗等用品,定期进行检修,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更换
家长需要做好儿童教育工作,平时在生活中需要言传身教,千万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
在进行高空维修、清洗外墙等高空作业时,要做好防护措施,避免物品不慎坠落伤人